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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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 望城县三叉河预制构件厂(普通合伙)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105执保59号 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与被申请人肖铁牛、阳美华、李刚民、李簪、望城县三叉河预制构件厂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6500000元的财产。本院依据(2019)湘0105民初1029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0)湘0105执保59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6562、84816511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