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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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南礼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2900元,并支付利息(以29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2元,由被告***负担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