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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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如皋益昌盛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如皋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2民初6913号民事判决; 二、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支付理赔款7762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40元,均由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