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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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东城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交通银行济宁分行6222621080001939540账户存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北关营业所60×××49账户存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东城支行62×××95账户存款直至608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