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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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682刑初561号刑事判决书涉李百兵、张建、张春建、丁蒲进、朱杨冬、仲俊、杨圣祥、陶贾建财产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