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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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旬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康市高新区双惠建材厂对被告西安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西安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工程项目部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