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美服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哈尔滨凯旋土方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112573.9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83187.25元;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被告***停尸费2300元;

四、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94967.18元;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10890元,减半收取7544.5元,由被告崔立海负担3635.46元,由哈尔滨凯旋土方运输有限公司对3635.46元承担连带责任,由被告***负担2099.67元,由三原告自行负担1809.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2
发布日期 2021-02-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