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盛世艳阳居家养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盛世艳阳居家养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款17862032.41元; 二、驳回中城投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9609元和保全费5000元,由盛世艳阳居家养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