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8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款59700元;

二、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复费用2600元;

三、驳回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费1000.77元,由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诉案件受理费2252元,由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878元(已交纳),由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74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131.25元,由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3元(已交纳),由天津市宝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18.25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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