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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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1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借款人民币870,553.63元并支付利息(以人民币870,553.63元为本金,自2013年7月12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已支付利息人民币120,000元); 三、***对第二项确定的***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对***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882元,由***、***共同负担人民币25,000元,***负担人民币8,88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0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