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1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借款人民币870,553.63元并支付利息(以人民币870,553.63元为本金,自2013年7月12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已支付利息人民币120,000元);

三、***对第二项确定的***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对***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882元,由***、***共同负担人民币25,000元,***负担人民币8,88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0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3-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