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市恒隆盛居酒店有限公司 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常州市恒隆盛居酒店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50元,减半收取为50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常州市恒隆盛居酒店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