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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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113民初4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63000元,并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资金占用利息。”; 二、撤销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113民初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由被上诉人***在上述第一项的18000元本金及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该本金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资金占用利息范围内与***共同向上诉人***承担还款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18元,由***承担490元,***承担34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18元,由***承担490元,***承担34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