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113民初4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63000元,并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资金占用利息。”;

二、撤销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113民初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由被上诉人***在上述第一项的18000元本金及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该本金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资金占用利息范围内与***共同向上诉人***承担还款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18元,由***承担490元,***承担34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18元,由***承担490元,***承担34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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