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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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甘肃宜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鸿庆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景泰县芦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红伶公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甘肃红伶公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21元,由上诉人甘肃红伶公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甘肃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21元,由上诉人甘肃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