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曲靖寥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顺鑫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3民初1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原告***与被告曲靖寥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签订的《劳务协议》无效”“原告***与被告云南顺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签订的《高压旋喷桩工程施工劳务协议书》及2018年6月5日签订的《高压旋喷桩工程施工劳务补充协议书》无效”; 二、撤销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3民初1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下欠工程款10731187.6元”“由被告曲靖寥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由***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工程欠款10730883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981元,由***承担18867元,由***821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907.58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