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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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阴市优之服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律师代理费11000元。 三、对***前述第一、二项债务,***、江阴市优之服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20元、保全费15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640元,由***、***、江阴市优之服装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