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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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电传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天冰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法院 |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瑞思诺商用设备有限公司、陕西天冰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第882391号“”及第1238645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陕西瑞思诺商用设备有限公司、陕西天冰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00600元(含律师费50000元、公证费600元); 三、驳回原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30元,由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30元,陕西瑞思诺商用设备有限公司、陕西天冰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