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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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华兴广东实业发展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华光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协同原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路石牌西横街8号201房的产权过户和房地产登记手续。 本案受理费10800元,由被告广州华光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