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丰和营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南昌市青云谱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南昌昌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438770.28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丰和营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4
发布日期 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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