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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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45100元及相应补偿金(以451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6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6000元及相应补偿金(以6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