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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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1801.90元; 二、驳回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0元,由被告***负担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