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一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西一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6,830元; 二、驳回原告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24元,减半收取计612元,由原告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元,被告江西一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担6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