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包健所有的湘F4HL**梅赛德斯—奔驰汽车、湘F0HL**别克汽车、湘F5HL**路虎揽胜汽车。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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