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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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江苏九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淮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案件受理费8739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22)。 |
| 裁判日期 | 2020-12-15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