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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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安达市书香名邸小区7号楼1单元1102室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724.00元,由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