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北大荒农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 泰兴市蒋华粮库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天津北大荒农垦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泰兴市蒋华粮库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117076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