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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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连云港渠成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连云港渠成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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