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此次执行标的62069.52元,执行到位0元,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62069.52元。

二、终结(2019)川0115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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