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