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濮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濮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豫0928执321号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丁金各、孙延波、靳海丽、孙岺国: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申请执行丁金各、孙延波、靳海丽、孙岺国借款合同一案,被执行人丁金各、孙延波、靳海丽、孙岺国已按判决书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