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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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02执恢118号 申请执行人:何军、张蕴文 被执行人:李赛 何军、张蕴文与李赛侵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00元,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何军、张蕴文。至此,何军、张蕴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宛民初字第21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新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孙奕忱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