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案件执行
法院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02执恢118号

申请执行人:何军、张蕴文

被执行人:李赛

何军、张蕴文与李赛侵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00元,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何军、张蕴文。至此,何军、张蕴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宛民初字第21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新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孙奕忱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