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科迪食品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青岛汇晨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科迪食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青岛汇晨仓储有限公司货款106054.2元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货款90903.6元、15150.6元分别自2018年10月12日、2019年4月12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损失; 二、被告科迪食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青岛汇晨仓储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损失11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损失3200元; 三、驳回原告青岛汇晨仓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本判决上述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21元,减半收取1360.5元,诉讼保全费13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