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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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颐和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281执297号 申请执行人:武纪领,男,汉族,住***。 被执行人:青岛颐和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辛衍安,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武纪领与被执行人青岛颐和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鲁0281民初3518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2月27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94704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本案及(2020)鲁0281执296号案件自行交接案款共19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被执行人已履行完自己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281执29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