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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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常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款114145.50元。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2元,由常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支付***、***、***),由***、***、***负担13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