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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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1)苏1323执853号 案由 工资争议纠纷 受送达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泗阳仁慈医院,住***。 法定代表人:戴俊业。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184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款项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泗劳人仲外字[2021]第5号仲裁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