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1)苏1323执853号

案由

工资争议纠纷

受送达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泗阳仁慈医院,住***。

法定代表人:戴俊业。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184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款项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泗劳人仲外字[2021]第5号仲裁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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