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24执恢87号

吴卫军

王益、钱秀华:

吴卫军与王益、钱秀华保证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47185元及利息,于2021年2月3日恢复立案执行。现王益、钱秀华已自动履行了付款义务,案件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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