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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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通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921执390号之一 王明月、向荣浩: 申请执行人王明月与被执行人向荣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明月。至此,申请执行人王明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921执390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