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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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以(2020)川1303财保133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充机场扩建工程南充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南充机场扩建拆迁安置还房工程项目应收工程款700万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