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2222执449号

韩双杰申请执行斯琴必力格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特13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斯琴必力格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韩双杰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斯琴必力格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特137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冯飞龙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乌日罕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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