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明旺佳景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帝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748147.08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11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二、被告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8200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3-9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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