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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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龙腾建设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 江苏建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润阳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建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205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建中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00元,由被告建中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被告建中公司应将诉讼费用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9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