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1024执保60号 黄杰珍、张泽淇: 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黄杰珍、张泽淇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对被执行人黄杰珍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62×××06,21×××43;中国建设银行62×××_1,6217003410002387589_0103_2,6217003410002387589_156_1;中国银行62×××37CNY0,611952203515CNY0;中国农业银行62×××76;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88722141792663等账号以117074.31元为限额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157.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已对被执行人张泽淇名下的在中国工商银行21×××38,21×××33,21×××32,21×××02;中国建设银行62×××_1,6217003450000753911_156_1;中国农业银行62×××72,62×××19;平安银行20×××71等账号以117074.31元为限额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