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屹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创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世银餐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屹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创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并以此款为基数,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省世银餐饮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安徽省世银餐饮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合肥屹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创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250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