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小牛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惠升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小牛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惠升管业有限公司货款134162元及利息(以134162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就上述判决主文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于清偿后向被告江苏小牛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12元,减半收取1706元,由被告江苏小牛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8-2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