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盈捷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乐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1028民初7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乐百高速公路建设七标项目部。地址:新化镇谐里村陇爱屯。

负责人:胡杰。

被告:广西盈捷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兴宁昆仑大道169号。

法定代表人:蒋基仟。

被告:王建军,住***。

原告***与被告乐百高速公路建设七标项目部、广西盈捷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王建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23
发布日期 2020-0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