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美诚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于2017年8月13日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房屋买卖补充协议》; 二、本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本诉原告***定金15000元; 三、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反诉原告***撤销紫荆名都一期20楼301室的网签备案(备案号1523590593047); 四、驳回本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反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259元,减半收取629.5元,由本诉原告***负担。其余案件受理费12070.5元退还原告***。 反诉案件受理费243元,减半收取121.5元,由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