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新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新2925执保141号

唐光宁、蓝鸿志、新疆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光宁与蓝鸿志、新疆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35186.67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保全到位35186.67元。至此,申请保全人唐光宁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新2925财保15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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