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巢湖市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新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合肥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新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760元,减半收取888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