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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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通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1600元及利息(利息计息方式:欠款400元从2014年10月3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欠款1200元从2014年11月2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