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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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21执恢15号 申请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满坤(曾用名:李满孔),公民身份号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满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大民三初字第60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3月5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135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13641元(包括执行费141元),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