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东方家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桐城市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省东方家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